2005年5月1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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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人出境“游”出的麻烦
汪文汉

  又到了春暖花开的黄金季节,出门旅游本来是一个身心休整的好机会。可家住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国税局的郭明涛因为一次出境游,被监禁4个月,带来了一系列麻烦,还引发了一场官司。
  出境游被监禁4个月
    1999年11月初,郭明涛的两个同事王廷文和何正兵打算到香港旅游,王廷文与襄樊快乐假日旅行社的老板可小东熟悉,于是他找到可小东。很快可小东为王廷文和何正兵办理了出境游手续,并交给了王廷文一张由武汉中国旅行社于1999年11月8日开具了旅游款收据发票。
  后来何正兵因为家里有事,元旦不能去香港了。王廷文就找到可小东要求退款,可小东说:“不能退,一切都预订了,不过你可以找人代替何正兵去。”
  当郭明涛得知此事后,便前往快乐假日旅行社咨询。可小东告诉他说,“完全可以,你可以代替何正兵去旅游,我看你俩长得也差不多。”并称前几次带团出境都有过这种情况。
  于是,1999年12月31日,郭明涛持何正兵的旅游证件、身份证等与王廷文一起随着快乐假日旅行社的导游小姐一起到深圳,然后随旅游团经罗湖口岸进香港。
  导游小姐嘱咐郭明涛说:“在过关时,当边检人员问及时,你就说叫‘何正兵’千万别露陷了。”
  香港边检人员在检查郭明涛的相关证件时,发现与其本人长像不符,便将郭明涛和王廷文扣留了。
    2000年1月17日,香港新蒲岗裁判司依法给郭明涛定罪:“向入境事务助理员作虚假陈述”,刑期为6个月。
    2000年的春节,郭明涛在香港壁屋监狱度过了一个难忘的春节。王廷文也被香港边检人员怀疑是“蛇头”而羁押2个月。
    2000年4月30日,郭明涛被提前释放,在返回内地时,被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原告持他人证件为由罚款2000元。
  5万元欠款的由来
  郭明涛回到襄樊后,多次找到襄樊快乐假日旅行社,要为自己的“遭遇”讨个说法,他认为,如果不是可小东的承诺,他绝对不会落到那样的一个尴尬下场。
    2002年9月6日,当郭明涛再次找到可小东时,可小东向郭明涛出具了一张欠条,上面写着:“郭明涛在参加我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过程中,由于我社的过失,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经双方协商,我社赔偿郭明涛经济损失5万元整,于11月底前付清。”
  可是,可小东后来并未按期支付给郭明涛5万元。
  不久,襄樊快乐假日旅行社更换了法定代表人,更名为湖北襄樊快乐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郭明涛找到公司新任董事长程冲,他却不认这笔账,于是引发一场旅游服务合同纠纷。
  郭明涛将襄樊快乐假日旅行社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原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支付逾期利息。
  争议的两个焦点
    2004年9月28日,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并于2004年10月19日公开审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针对争议的焦点,法院进行调查和认定。
  第一,欠条是不是胁迫下签订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快乐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辩称其欠据是在郭明涛的胁迫下所写,但其既没有提交原告胁迫的证据和报案材料,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撤销,所以法院认为,此欠条是被告真实意思的表示。
  第二,旅行社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认为,快乐假日旅行社的辩称,自己无组团出境游资格,双方无合同关系,原告冒名顶替,说明被告没有过错,此辩解意见与欠条内容不符。至于旅行社与是否有资格办理出境游,至于旅行社与武汉中国旅行社是什么关系,旅行社均无证据证明当时已向郭明涛交代,现在双方都没有留下当时的书面记录,惟一能反映当时情况的是快乐假日旅行社原法人代表可小东书写的欠条,既然认为无过错,就不应该在欠条上承认自己存有过失,旅行社在没有撤销欠条的情况下,应以其书写的欠条内容为准,所以,旅行社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旅行社赔偿3万元
  樊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可小东作为当时的旅行社的法人代表,其行为应当属于职务行为。旅行社在没有证据证明欠条是受胁迫所写的情况下,予以反悔,法院不予支持。从该欠条中,能反映双方建立了旅游服务合同关系,旅行社已自认为有过失,导致原告郭明涛受到损害。
  法院考虑到欠条是双方协商的合意,数额已经确定,法院尊重双方协商的一致的结果,由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5万元中已经含有郭明涛受到的损失,至于郭明涛再请求支付逾期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2004年12月2日,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湖北襄樊快乐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赔偿郭明涛5万元。
  一审判决后,快乐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不服判决,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2005年4月2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法院认为,欠条内容详实,能反映双方建立了旅游服务合同关系,但原告郭明涛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知晓持他人证件出游的后果,但过于相信他人,轻信能够避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也有一定的过错。经过双方协商、法院调解,由湖北襄樊快乐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赔偿郭明涛3万元。